我國應盡快出臺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法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》到今年1月1日已經頒布實施四周年了;仡欉@幾年的實施情況,我國新能源消費由2006年占總體能源消費的7.2%上升到9.9%,有力地促進了可再生能源的發展!犊稍偕茉捶ā访鞔_規定了“上網電價”和“全網平攤”的法規條款,但是至今仍沒有把太陽能光伏發電納入“上網電價”,而堅持采取“一事一議”的招標方式,影響了國內光伏市場的發展。全國人大代表、晶龍集團董事長靳保芳建議,政府應盡快出臺上網電價的政策法規,科學、有效地推進國內光伏市場的健康發展。
近3年,我國太陽能電池產量連續三年全球第一。2007年太陽能電池產量占世界的27%,2008年占26%,2009年占40%。目前,全球前10光伏公司中國占5家,我國有11家光伏生產公司在海外上市,光伏產業快速成長為我國在世界上具有自主品牌、自主知識產權、自主創新和國際競爭力的新型戰略產業,是我國少數可以引領世界的新興產業。到2009年,全國從事光伏產業的企業就達3000多家,從業人員10萬多人。
但靳保芳認為,光伏靠國外市場拉動是危險的。中國光伏產業高速發展主要是靠國外市場拉動的,國內所占份額很小,2007年占1.7%、2008年占2%、2009年占4%,如果國外市場出現波動,中國光伏產業發展就會受到影響。
“中國如果僅靠示范工程推動太陽能產業發展是不夠的,光從財政得到一些補貼也是不夠的,因為它不是一種長效機制。上網電價這種方式比較好,能夠讓全社會分攤太陽能光伏發電帶來的價格壓力,從而保證產業健康發展。”靳保芳呼吁,國家應全面落實《上網電價法》中規定的“上網電價”和“全網平攤”的條款,具體說來有四點建議。
首先,上網電價要區別對待。不同電站、不同規模、不同地域給予不同的上網電價,每個電價讓投資者都有合理的利潤,這樣企業才有積極性。
其次,借鑒國外做法,強制性要求國家電網對太陽能發電按補貼的“上網電價”全額收購。建議出臺的上網電價可定在1.5元為宜,并運行3年左右,通過市場調節,政府可以設定一個遞減的補貼,這樣,光伏發電成本逐步降下來,光伏產業可實現快速發展。
第三,建議盡快出臺并網及運行管理行業標準、系統維護等管理辦法和政策細則,設立監測機構。
第四,政府依法建立相應監管機制和效應監管措施,保證上網電價政策法規的落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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